近年來,壽寧法院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,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,對符合條件的被執行企業實施信用修復,既給予企業恢復生產經營的時間、空間,也督促其積極履行法律義務,配合執行,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。
基本案情 2022年,上海某公司以福建某工程公司未支付貨款為由,訴至壽寧法院,要求其支付貨款及利息。審理過程中,雙方達成一致的調解意見,即福建某工程公司分期支付貨款本金。調解書生效后,福建某工程公司未按照約定支付貨款,上海某公司申請強制執行。經查,被執行人名下的銀行卡賬戶已經被其他法院查封,壽寧法院對該賬戶輪候查封,被執行人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。因被執行人未按照規定申報財產,壽寧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名單。
之后,福建某工程公司主動聯系壽寧法院,說明其沒有主動履行義務系因賬戶被其他法院凍結,資金流轉受限,希望法院能夠組織雙方執行和解,并對其進行信用修復,以便申請貸款保障公司的運營。考慮到將企業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對企業經營有一定的影響,經組織雙方調解,福建某工程公司承諾先償還部分,剩余款項在首封法院解凍后償還。經核查,福建某工程公司符合信用修復的條件,壽寧法院依法予以信用修復。
首封法院解凍后,福建某工程公司電話聯系壽寧法院告知查封已經解除,賬戶內的款項足夠償還剩余貨款,請求法院予以劃撥。至此,本案得到圓滿解決,上海某公司的貨款得到全額償還,福建某工程公司渡過難關,企業運營良好。 依法保護企業合法權益,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,以審判工作現代化促進社會經濟健康發展,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使命。壽寧法院在調查企業發展前景后,積極采取信用修復措施,以執行措施上的“退”換取企業經營發展上的“進”,既保障了債權人的勝訴權益,又幫助困難企業恢復生產,實現了雙方當事人的共贏。 |